生態扶持政策
發布時間:2020-06-28 09:06 來源:靖邊新聞信息網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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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
(1)補償范圍:能為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持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等滿足人類社會的生態需求,主要提供公益性產品或服務的森林、林木、林地。
(2)補償標準:個人經營管理的國家級公益林,中央財政每年每畝生態效益補償15元,扣除林業部門的公共管護支出2元,兌現到戶的生態效益補償金13元。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的國家級公益林,中央財政每年每畝生態效益補償15元,扣除集體經濟組織監管費和直接管護費,兌現到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各成員生態效益補償金7.5元。個人經營管理的地方公益林,省級財政每年每畝生態效益補償5元,扣除林業部門公共管護支出0.25元,兌現到戶的生態效益補償金4.75元。
2.新一輪退耕還林
(1)兌付范圍:新一輪退耕還林的地類是在25°以上坡耕地(在貧困戶自愿申請的條件下,可以適當放寬政策,在15°以上坡耕地和沙化土地上實施),不得將上一輪退耕還林(草)地、以及國家各類營造林項目地塊納入。
(2)樹種要求:放開了樹種限制,優先發展核桃蘋果等經濟林,鼓勵采取林草間作、林藥間作等合理還林模式,允許在不破壞植被,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前提下間種低桿農作物,發展林下經濟,以耕促撫,以耕促管。
(3)補助標準:經縣級林業和國土部門認定后,中央補助資金五年內分三次每畝共補助1500元。第一年每畝補助800元(含種苗費300元),第三年每畝補助300元,第五年每畝補助400元。
(4)驗收標準:造林成活率≥85%為合格面積,成活率≤40%為失敗面積,成活率在85%和40%之間為補植面積。
(5)政策傾斜貧困戶:新一輪退耕還林以農戶自愿退耕為主,優先滿足建檔立卡貧困戶需求,在計劃允許范圍內鼓勵從事農業經營生產的組織和個人依法流轉土地,適度規模經營。
3.生態護林員
(1)選聘條件:①已列入當地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范圍。②年齡一般在18-60歲之間,身體健康,能勝任野外巡護工作,責任心強。③政治素質良好,熱愛公益事業,遵紀守法。④長期居住在本村,能熟知本村林地狀況。⑤一戶最多選聘一名,合同期限為一年。
(2)護林員職責:①對管護區森林資源進行巡護,發現亂征濫占林地、亂砍濫伐林木、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采濫挖野生植物等破壞資源行為,依法制止,及時上報。②對管護區內發生的森林火情、火災,及時上報,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撲救。③對管護區內發生的林業有害生物危害情況要及時上報。④對管護區內發生的破壞林業宣傳牌、標志牌、界樁、界碑、圍欄等管護設施的行為,要予以制止,及時上報。⑤做好管護日志的填報工作,每月巡護天數不少于20天。⑥參加技術培訓,為林業產業服務。⑦認真搞好管護區內的封山禁牧工作,完成好鄉鎮和林業部門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3)工資待遇:工資根據貧困戶家庭人口計算。家庭人口為1人的,年工資3600元;家庭人口為2人的,年工資7200元;家庭人口為3人(含3人以上的)的,年工資9960元。工資按月發放。
(4)監督管理:縣區林業局和鄉鎮對已聘用生態護林員進行監督管理,對未按合同履行管護義務的生態護林員,經三次以上警示教育仍不予改正的和違反《靖邊縣生態護林員管理辦法》及其它解聘款項的應解除合同,取消其管護資格,并按程序重新聘用新的生態護林員。
4.經濟林栽植及森林撫育政策
(1)栽植樹種:紅棗、長柄扁桃、核桃、兩杏(山杏、大扁杏)、海紅果、花椒、油用牡丹、林下中藥材種植等經濟林新建任務.
(2)補償標準:其他經濟林新建任務每畝補助300元。補助資金分三年兌現,第一年兌現補助資金的40%,第二年兌現補助資金的30%,第三年兌現補助資金的30%;
森林撫育(灌木平茬復壯),每畝補助100元,當年驗收后一次性兌現。
[ 作者: 編輯:賀冬瑞 ]